易门县采取“四到位”措施,坚持上下协作、部门联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层层传导,夯实责任。建立“书记抓扶”工作机制,实行县、乡、村三级领导责任制、承诺制,明确“一把手”为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细化明晰工作任务。县委政府与乡镇(街道)和挂包单位、乡镇(街道)与村(社区)、挂包单位与帮扶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传导责任。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全县大督查、县纪委监察局专项纪律检查、专项巡察内容,持续加大督查力度。对因扶贫资金报账不及时的3家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1名脱岗工作队员进行问责;通报专项巡察发现的18个问题。编印《脱贫攻坚政策77问》《精准扶贫业务培训手册》《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通过网络、广播、会议、测试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确保群众知晓政策。对7个乡镇(街道)实行千分制考核,75个县直属部门及省市驻易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评,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同等分值加分、同等追责。
程序严格,甄别贫困。制定实施《全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贯彻意见,县、乡、村三级对照标准自检自查、纠偏纠错,找不足,补短板,做到扶贫对象“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按照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要求,再次精准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兜底”的特困户及其他贫困户信息,全面查找不精准的脱贫户,做到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出尽出”,确保错退、漏退率为“零”。
因地制宜,多策帮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帮扶政策。以母猪养殖产业扶贫为主,推行“公司+家庭农场(能人)+贫困户”的产业联合发展模式,实现贫困人口政策资金扶持全覆盖。实施村庄整治、人饮安全、百千工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施教育、健康、养老扶贫,加快贫困乡、村卫生院、卫生室建设,为建档立卡户购买保险,对贫困户进行政策兜底帮扶,确保建档立卡人员100%参加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保险,贫困家庭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得到保障。实施生态扶贫,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扶贫对象为护林员,按时足额发放国家生态效益补偿金。通过入户“走访”“交心谈心”等方式,实施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增强贫困户脱贫信心和自我发展能力。同时对接就业与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部门联动,同向发力。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精神,对原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安置点和贫困户任务进行整改,调整出不符合的安置点和贫困户。整改后的安置点和贫困户,在全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大数据平台进行了标注。县发改局、扶贫办、财政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搬迁工作。(杨丽苹)